前不久,有一位叫阿希读者向笔者诉说,他爷爷去世有半个月了,村里人说,他要么在百日内结婚,要么三年后再结婚。
阿希苦恼的是,他原计划是明年底与女朋友结婚,如果突然要他三个月内结婚,他觉得时间太仓促了,但如果三年后再结婚,他就32岁了,更主要的还是他的女朋友对此风俗习惯很是不满……
他问笔者老家是否有这个风俗习惯,是否可以找到一个折中办法。
其实就是说,家里老人走了,孙子们要为去世老人守孝三年。老人走了不久,晚辈们如果就办喜事,有一种对去世者的不敬重的意味。
当然,这只是旧礼教的说法。时代不同了,现在不足作为行为准则。客观地说,孝与不孝应该是体现老人在世时其儿孙是怎样的尊重和关怀,而不是等老人死后让活着的人自我折磨。
但话也得说回来,如果老人去世不久,晚辈就办喜事,显然是有点说不过去的。所以,一般而言,老人走后的短期内,晚辈是不应该办什么大的喜事。像笔者老家农村当地,老人去世后,戴孝者多半要跨过一个春节才办喜事,这也是人之常情。
就说孝子戴孝一年内是不能举办婚礼的。但是在戴孝期间先领取结婚证,然后过一年再办婚宴总是可以的吧。
这就是在下的一个折中的办法!
有的地方对戴孝还是有讲究的:比方“姑不接姨不送”,就是姑姑不能接新娘,姨妈不能送新娘,一般送新娘的应该是哥哥嫂子或者叔叔婶婶,还需要有两个自己亲戚或者朋友家的孩子抱包袱。抱包袱的孩子不下车,新郎新娘都不能下车。
另外,一般情况下穿孝的不参加婚礼,即使参加也是等婚礼仪式开始后在进场。
应该说,我国大多数地域都有类似的习俗,大同小异而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