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婚的流程是如何的,离婚怎么离流程
一、离婚怎么离流程
离婚流程主要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,具体如下:
1)协议离婚流程
1. 准备材料:根据《婚姻登记条例(2024)》第十一条,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、身份证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。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、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。
2. 申请离婚登记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六条,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,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,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。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3. 审查与发证:根据《婚姻登记条例(2024)》第十三条,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、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。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,并已对子女抚养、财产、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,应当当场予以登记,发给离婚证。
2)诉讼离婚流程
1. 起诉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,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
2. 审理与调解: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3. 判决:法院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,作出判决。若判决准予离婚,还会对子女抚养、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处理。
二、申请离婚一个人去办理可以吗
申请离婚一个人去办理的情况具体如下:
1、协议离婚,办理离婚手续必须要两个人亲自去民政局,因为有规定,离婚必须由双方当事人一同前往民政局办理相关业务,除非是一方当事人有智力障碍、昏迷不醒或失踪才可以一人办理
2、但是起诉离婚的话,是可以一个人去法院办理立案手续的。协议离婚的流程:
1、当事人申请
2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。婚姻登记机关应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,查明当事人所携带的证明和证件是否齐全,当事人是否符合登记离婚的诸项条件。婚姻登记机关如查明仅为夫妻一方要求离婚,或者夫妻双方虽然都同意离婚,但在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的,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
3、离婚登记和发给离婚证。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、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。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,并已对子女抚养、财产、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,应当当场予以登记,发给离婚证。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:
1、选择受理法院,原则上,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。住所地一般指户籍所在地,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,以经常居住地为准。如果被告外出满一年的,可以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。如果夫妻双方都外出满一年的,则在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
2、做起诉前的准备
3、向法院递交起诉离婚的材料,材料通过审核后,法院会开出诉讼费交费票据,指导当事人到指定银行、本院缴费窗口或者通过网上交费,交完费后将缴费凭证送至立案窗口或者交给承办法官,才算正式立案,交费期限为7日,过期未交的,视为自动撤诉
4、开庭前的程序,立完案后,案件会被分配给相关领域的承办法官。承办法官会在某一时间通知双方开庭时间,或者调解时间,先通知被告后通知原告
5、开庭,原告按照传票确定的时间按时到庭参加庭审。对于离婚诉讼,原则上要求夫妻双方亲自到场
6、耐心等待法院的判决。在这段时间内,双方仍然可以自由协商、调解。自愿和好不离婚的,可以撤诉
对离婚涉及的各个方面协商一致的,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制作民事调解书
7、判决书,拿到判决书后上诉期限为15日,对判决内容不服的,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,具体方式为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递交民事上诉状。如判决不准予离婚的,且没有上诉的,原告可以在六个月之后再次起诉。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
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:
(一)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
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
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
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
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三、办理离婚是怎样的流程
1.协议离婚:
要是双方都乐意离,就把离婚协议签了,接着去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。
等过了三十天的冷静期,双方再亲自跑去婚姻登记处领离婚证。
2.诉讼离婚:
一方要是想离,就把起诉状和相关证据交给法院。
法院受理后,会试着调解。
要是感情确实破裂,调解也没用,那就判决准予离婚。
这里要注意,要是诉讼离婚涉及财产分割、子女抚养等事,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。
而且呢,不同地方的具体流程可能不太一样。
总之,办离婚得根据自己的情况选合适的方式,还要按照法定程序来办。
与本文相关的参考案例(内容来源于网络收集)
✎公某某、王某某离婚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
本案为一起离婚纠纷案件,公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:
依法调解或判令原被告离婚。
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,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。
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。
综上所述,原被告双方的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,且无和好的可能,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,为尽快结束原被告之间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之规定,具状起诉,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审理。
不准予原告公某某与被告王某某离婚,案件受理费300元,减半收取150元,由原告公某某负担。
✎刘某某与张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
本案为一起离婚纠纷案件,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:
1、依法解除原、被告的婚姻关系;
2、由被告返还原告的婚嫁财产;
3、由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。
原告经常游手好闲也没有经济收入,包括被告的亲属借债也靠原告偿还,被告和原告不合作婚姻出现冷战状态,长期以来根本没有什么感情可言,双方也感到婚姻已经走到了尽头,被告多次流露和原告离婚,介于此原告同意离婚,因为没有感情的婚姻无疑是双方的痛苦,现按照民法典1079条的规定,诉于法院请求法院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,原告的婚嫁财产归原告所有,因为同居多年感情属于破裂状态也没有生育子女,双方也没有创制财产。
案件受理费300元,减半收取150元,由原告刘某某负担,不准许原告刘某某与被告张某某离婚。
✎刘某某1、陈某某离婚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
本案为一起离婚纠纷案件,刘某某1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:
1、要求与被告离婚;
2、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;
3、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。
婚前由于原被告双方年龄较小,草率结婚,造成婚后感情不和,被告脾气暴躁,为了孩子原告忍着,等孩子长大也许就好了,现在孩子均已成家,被告还是不改,成天找事,原告一次次忍让,被告却得寸进尺,原告实在是无法和被告一起生活下去,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。
案件受理费300元,减半收取150元,由原告刘某某1负担,不准予原告刘某某1与被告陈某某离婚。
与本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用(来源政府网[flk.npc.gov.cn])
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:第一千零七十六条
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,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,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。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、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。
※婚姻登记条例(2025):第十条
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核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、书面材料,询问相关情况,并对当事人的身份以及婚姻状况信息进行联网核对,依法维护当事人的权益。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,应当当场予以登记,发给结婚证;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,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。
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:第一千零七十九条
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:(一)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;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;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;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:第七十一条
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、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,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,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。前款所称年平均值,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。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。
以上就是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“离婚的流程是如何的,离婚怎么离流程”相关内容,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。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,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。
文章来源参考:政府头条-离婚的流程是如何的?,离婚的流程步骤
内容投稿:尹琬
内容审核:惠诚律师